学院公告

关于做好我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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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管理员

全院各位老师:

根据《河南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校发〔2011〕69号)的规定,为加强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我院决定近期对拟报废设备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废条件

1、已超过使用年限(电子类含电脑7年,仪器仪表类12年,机械类为15年),不能满足最低使用要求,且无法修复者;

2、损坏严重,无法修复者;

3、缺少主要部件,无法再配,无法使用者;

4、修理费昂贵,无修理价值者;

5、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属于必须淘汰或不准继续使用的资产。

6、虽满足上述条件,但帐、物、卡不一致者。

二、报废处置程序

1、填制《河南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和《河南大学国有资产报废、报损技术鉴定表》(上述表格从我院网站下载:附件一、附件二);

2、将填好的表格报张予东老师处,并发电子表格一份:zyd71@henu.edu.cn(地址:218房间,)

三、时间要求

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5日,过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化学化工学院

2012年10月26日

附:今年已报废仪器目录在下载专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