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导

致2015届大学毕业生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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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管理员

亲爱的同学们:

大学校园的生活如白驹过隙,你们即将走出校园大门,承担起国家建设发展的重任,担负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责任艰巨,使命光荣,前途远大。

宪法规定: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为响应国家号召,每年都有十余万优秀大学生携笔从戎,选业,择到军队建功立实现儿时的绿色梦想。经过军营生活的洗礼,他们锤炼出了坚定的意志、强健的体魄和优良的作风,使他们在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贡献出自己的智慧、汗水和热血的同时,也为实现人生理想积累了一笔隐形财富,为走向成功之路打下了坚实基础。

近年来,为鼓励大学生入伍,国家、军队和黑龙江省先后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优先入伍。23周岁以下的专科毕业生和24周岁以下的本科毕业、研究生毕业生都可以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报名应征,并享受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后优先入伍,优先选择兵种去向等政策;符合专业要求的还可以报名直招士官。优先使用。享受义务兵供给制待遇和义务兵期间每月600元以上、士官期间每月3000元以上的津贴;三本以上大学毕业生可以列为提干对象,专科学历毕业生可以参加全军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优先保送入学,优先选取士官并原则上可以服役满16年;优先参加培训,优先担任班长骨干;可以免试入士官学校学习一年,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退役升学。可以参加全国5000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优先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录取比列不低于30%。就业安置。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时,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数量为当年符合条件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左右;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全部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和转业军官中招录;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安排不低于当年招录计划的20%招收退役士兵,重点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免费参加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从事个体经营还可以享受免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限额减免税收,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财政贴息等优惠政策;退役1年内,可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经济补助。本(专)科学生享受每年最高8000元、硕士研究生享受每年最高12000元的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义务兵期间,每年可享受0.5万元的一次性经济补助和不低于其入伍时上年度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0%的家庭优待金,并额外给予大学毕业生每人1.6万元的奖励金,进藏兵每人每年1.2万元、高原条件兵每人每年1万元的高原生活补助金;退役时,国家按照每年4500元的标准发放退役金。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同学们,军队在召唤你们!使命在召唤你们!辉煌的军旅人生在召唤你们!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守护家庭的幸福安康,来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来保卫国家和平安宁,助力中华民族扬帆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