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发[2015]123号文件、2014年《河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学院对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19届)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实施办法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 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乔梁
副组长:柏䶮
组员:刘学军、张磊、吴玉锋、邵彩云、郭佳、宁攀
第二条 推荐条件:
(一)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二)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校三年中,学习总成绩排名应在本年级相应专业的前40%,,且在校期间期末考试无不及格门次。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五)未拖欠本科学习阶段的学费。
(六)大学英语通过国家四级考试(成绩≥425分)或雅思成绩达到5.0及以上或托福成绩65分及以上。
(七)体育成绩达标。
第三条 推荐办法:
(一)各专业根据大一到大三三个学年“三评”中的文化课成绩进行排名,按当年学校文件或通知所规定的遴选比例,分别确定出各专业学术型、专业学位型具有推免资格初步人选。
(二)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如果申请推免,须先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对各专业提交申请的同学,按大一到大三三个学年的总评成绩进行排序(折合成百分制),依次确定出获得推免资格先后顺序,排名靠前的同学优先被推免。若排名靠前的同学放弃,推免资格自动后延。向河南大学以外推荐的比例和名额按学校规定为准。(总评成绩=文化课成绩+综合素质分+科研能力分,其中,文化课成绩占85%、综合素质分占12%、科研能力分占3%)。文化课成绩指前三学年“三评”中的文化课总成绩;综合素质分指前三学年“三评”中综合素质分(扣除科研能力分加分项);科研能力计算方法参照《河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计算科研能力分实施细则》。
(四)以当年学校文件或通知所规定的比例为准,结合各专业总人数最终确定推免名额。经学院研究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
(五)本办法若与学校文件有冲突,要以学校规定为准。办法自2018年9月5日起开始实施,其解释权归河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六)在推免过程中有异议者,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合理建议及举报监督:
举报电话:23887512
举报信箱:11081760@qq.com
河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18.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