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关于评选2019年中国产学研促进会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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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管理员

关于评选2019年中国产学研促进会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收到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关于评选2019年中国产学研促进会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的通知》(产学研函字【2019】第18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分别设置: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产学研合作创新奖、产学研合作促进奖、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产学研合作军民融合奖、产学研工匠精神奖六个奖项。

二、推荐方式

国家有关产学研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与产学研合作相关的管理部门、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社会团体等单位均作为推荐单位;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图提名推荐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单位可直接申报。

三、奖项申报要求

1、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表彰在政产学研用结合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人,每年10人。

2、产学研合作创新奖:已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有进行产学研合作的创新团队,在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保护及科研成果转化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或个人均可申报。

3、产学研合作促进奖:在推动政产学研金媒服协同创新工作中,为营造产学研合作的创新体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申报。

4、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产学研多方合作形成的创新成果,具有较高的创新性、较好的市场前景,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国际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有重大影响,或对应用推广先进技术、完成重要科技工程项目具有创造性贡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有较完整的保护与应用制度。创新成果奖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5、产学研合作军民融合奖:在推进“军转民”、“民参军”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中,对我国国防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申报。

6、产学研工匠精神奖:在产学研界各行业领域中,具有创新性、敬业精神、技术精湛、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的个人均可申报。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1、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填写《2019年中国产学研促进会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申报意向表》(见附件),在6月26日前反馈至kycbj@henu.edu.cn。

2、申报人员填写申报材料:登陆促进会网站下载相关申报书(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在7月10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及附件(一式两份)交至科学技术研究院成果科(行政楼439房间),同时将电子版申报书及附件发送至kycbj@henu.edu.cn。

五、注意事项

1、申报纸质材料,包括封面、申报表和附件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单双面不限),规格A4、封面硬纸打印、竖向左侧胶装。

2、申报单位名称与法人公章一致,基本信息表中相关数据如实填写,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字。高校、科研院所、集团公司应在申报书相应位置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印章。

3、创新奖、促进奖、军民融合奖,申报人年龄不超过70周岁。

4、创新奖、促进奖、军民融合奖单位不可同时申报,同类奖项的单位奖和个人奖不可同时申报。已获创新奖、促进奖的单位和个人,三年内不能重复申报。

5、创新成果奖具体要求如下:

(1)创新成果奖应多单位联合申报,申报单位3-5家,申报单位即为第一完成单位。

(2)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0人,且主要完成人与主要完成单位一一对应,各完成单位、完成人按要求加盖公章、签字。

(3)企业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成果的数量不超过2项,高校、科研院所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创新成果奖的数量不超过4项。

(4)已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成果原则上不再申报创新成果奖。

(5)申报2019年创新成果奖的项目,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且附证明材料应与申报成果相关。

(6)创新成果奖附件材料应附第三方鉴定和查新报告。

(7)已获创新成果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3年内不应再申报类似成果项目。

6、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保密项目的完成单位、完成人、成果,不得参加奖项的申报。


联系人:陈郁 刘敏

联系电话:23365089 内线2592

电子邮箱:kycbj@henu.edu.cn

地址:金明校区行政楼科学技术研究院成果科(439房间)


附  件: